新《商标法》2027年实施!宿迁酒企品牌保护将迎来全新法治屏障 |
| 发布者:宿迁市洋河新区酒业协会 发布时间:2026-07-08 14:34:25 点击次数:86 关闭 |
2026年6月26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面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,新法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施行。作为四十余年来首次系统性大修,新法直击商标囤积、恶意抢注、山寨傍名牌、维权成本高等行业痛点。 重拳整治“傍名酒、抢注套利”,根治白酒山寨乱象 长期以来,白酒行业深受商标碰瓷、近似山寨困扰:大量投机主体抢注名酒近似字号、蹭产区概念、模仿产品名称,误导消费者,侵蚀名酒品牌与宿迁产区口碑,新法从源头斩断灰色产业链。 1、批量囤标直接驳回,炒商标模式失效。新法明确:不以使用为目的、超出企业正常经营规模批量申请商标,审查阶段直接驳回;已注册闲置商标可宣告无效。 2、主动清理“僵尸商标”,“撤三”监管升级。原法仅能依他人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,新法授权商标局依职权主动核查、主动撤销闲置无使用白酒商标。 3、蹭产区、虚假描述类商标严格禁止。新法收紧欺骗性标识注册红线:直接标注产地、工艺、品质的通用词汇不得独占注册。 驰名商标、地理标志双重升级,筑牢产区护城河 宿迁坐拥江苏(宿迁)酒类知识产权智慧保护中心,“洋河”“双沟”等驰名商标、两大中欧互认白酒地理标志是城市产业核心资产,新法大幅强化高价值酒类商标保护力度。 1、驰名商标跨类保护全面放宽,无需盲目全类囤标。旧法仅已注册驰名商标享有跨类保护,新法规定:未注册但达到驰名程度的白酒品牌,同样可获得全类别反淡化保护。 2、地理标志、集体商标监管更严,守护宿迁白酒产区声誉。新法细化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管理规则:“洋河大曲”“双沟酒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,受让方必须具备白酒生产、产区监管资质,禁止商标倒卖;注册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合规本地酒企使用地理标志、放任劣质产品滥用产区标识,商标可被依法撤销;外地企业虚假标注 “洋河产区”“宿迁白酒”,使用近似地理标志商标,惩罚性赔偿最高可达侵权获利 5 倍,法定赔偿上限提升至 500 万元。 侵权惩戒力度翻倍,酒企维权成本大幅降低 |